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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(经办机构)互助互济支出使用办法 (中互京字〔2022〕87号)

发布者:本站编辑  发布日期:2022-12-30  【字号:
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

代办处(经办机构)互助互济支出使用办法

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充分发挥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公益性、互助性的优势和工会特色,有效缓解会员及其家庭因患重大疾病、遭受意外伤害以及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,依据《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基层经办机构活动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互助互济救助慰问活动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特制定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(经办机构)互助互济支出使用办法》(以下简称本办法)。

第二条 互助互济支出的经费来源为代办处(经办机构)的管理费,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帮扶、救助、慰问等互助互济活动。

第三条 互助互济支出的原则

1.大力弘扬互助互济、爱心帮扶的精神。

2.面向广大会员,体现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、普惠原则。

3.原则上救助标准不高于赔付标准,慰问标准不高于救助标准。

第二章  适用范围和标准

 第四条 困难会员救助支出

1.会员本人及家庭因重大疾病、意外事故、自然灾害、突发公共事件等原因致困的,基层代办处(经办机构)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困难救助,每人每年可享受的生活救助金不得超过5000元。

2.会员或配偶因患重大疾病、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丧失劳动能力;因住院、重疾、长期治疗等原因,自负医疗费用过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,造成会员子女入学困难的,基层经办机构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困难救助,每生每年可享受的子女助学金不得超过5000元(考取军事院校、免缴学费的师范院校生、定向生、国防生不在救助范围内)。

第五条 慰问支出

1.日常小额慰问

1)针对生活困难或生病、住院的会员,可购买少量实物慰问品进行慰问。

2)慰问品原则上为职工群众必要的生活用品或营养保健品、水果食物等,每人每次控制在500元以内。发放慰问品,应获得签收证明。

2.遇高温、寒冷、雾霾天气,可开展职工慰问活动。

1)慰问应向基层和一线倾斜。

2)慰问可采用发放实物慰问用品方式进行,慰问品应为防暑降温、防寒保暖、防雾霾用品及防疫物资等,每次人均不超过100元,年度人均不超过300元。

3)会员或会员直系亲属(限配偶和子女)患重大疾病、遭受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的,可采用支付慰问金形式进行慰问,慰问金额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。

第六条 对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。

代办处(经办机构)在保障正常工作经费开支的前提下,可对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在会费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,以促进互助保障活动扩面发展。补助互助费用的方案需经代办处(经办机构)管理委员会批准。管理费由办事处代管的,补助互助费用的方案应报办事处批准。

第七条 在保障正常工作经费开支的前提下,代办处(经办机构)可以组织会员开展以互助保障、健康保健为主题的职工教育和文体活动。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,以精神鼓励为主,可适当给予物质奖励,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,每人奖品不超过500元。不设置奖品的,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,但人均不超过100元。

第三章  职责和要求

第八条 代办处(经办机构)应加强预算管理,做好年度互助互济支出计划,在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资金。

第九条 代办处(经办机构)开展救助、慰问等互助互济活动或组织教育和文体活动时要严格按照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(经办机构)管理费使用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明确操作细则和操作流程,慰问金、救助金等发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至个人账户。

第十条 各代办处(经办机构)应建立慰问金发放登记簿(附件1),完善慰问金领取手续,每笔慰问金发放须附情况说明,要求受益会员确认签字(附件2)。现场慰问等涉及发放慰问金、救助金等,金额超过1000元的,原则上采用转账方式直接汇款至会员个人账户。如需体现宣传效果,可以选择制作展示牌、慰问卡等形式代替现金支付,避免给受益会员带来资金存放安全隐患和不便。

第四章 附则

第十一条 代办处(经办机构)要结合所属工会及代办处(经办机构)实际情况,制定代办处(经办机构)及基层单位互助互济支出使用办法。

第十 本办法由北京办事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第十 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互助互济支出使用办法》(中互京财字〔2019〕59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附件:1.代办处(经办机构)慰问金发放登记簿

2.代办处(经办机构)慰问金发放签收单

 
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

       2022年12


附件: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(经办机构)互助互济支出使用办法 (中互京字〔2022〕87号).pdf
附件1、2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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