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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本站编辑  发布日期:2022-12-29  【字号:

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代办处(经办机构):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市委、市政府以及市总的决策部署,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,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(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)将疫情防控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,坚持笃定实干,强化工作落实,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的相关措施通知如下:

一、关爱小微企业,暖·创贷助力小微纾困解难

1.凡符合项目规定的北京市工会会员均可申请由市总工会出资,为企业全额贴息、免担保费、评审费的贷款服务在疫情期间申请贷款的企业,加大扶持力度,根据实际经营情况,按照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评审后的最高金额发放贷款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2.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、住宿餐饮、物流运输、文化旅游等行业,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,经企业申请,可予以续贷,全力支持其恢复生产经营。

3.对于受疫情影响造成企业还息困难的,可采取“一企一策、灵活多样”的解决措施,缓解企业还息困难。

4.开通绿色通道,确保“即申即办”。对于申请贷款和申请贴息的企业,按照“申请、还本、付息、贴息同步进行”、“先提交电子材料,后补齐纸质材料”的原则,确保即时办理。

二、加强防疫物资配备,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

1.办事处集中采购发放防疫物资。根据中互会关于疫情防控保障服务相关要求,办事处将适时集中采购防护用品、消毒用品根据经办机构的工作性质及防控情况,采取快递运送等方式重点为交通、通信、物流、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从业会员发放防护用品。

2.经办机构自行采购发放防疫物资。各经办机构根据所管辖的基层单位的工作需要及防控情况,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,可使用管理费自行采购防疫物资。

1)慰问群体应向基层和一线防疫人员倾斜,可采用发放实物慰问用品方式进行慰问,慰问标准每次人均不超过100元。

2)慰问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经办机构管理费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,一次性采购金额超出30万元的需报办事处备案。

3)各经办机构务必做好慰问物资发放登记工作,将慰问照片、慰问信息及时报至办事处会员服务部。

三、开通绿色通道,确保服务及时到位

1.开通绿色通道。设立专人负责业务指导,即报即办,应赔尽赔。

2.业务办理方式。疫情防控期间,可正常办理业务。承保、理赔业务采取线上申请、线下邮寄的“无接触”办公方式。

3.理赔审核时间。疫情防控期间,理赔业务自办事处受理之日起,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;如遇重疾类、意外类复杂案例须由专家鉴定的,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。上述情况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,则相应顺延。

4.延长申报时限。疫情防控期间,参保单位可在保障期满之日后的六个月内办理续保业务;在出险之日起两年内申请理赔的规定上,延长六个月理赔申请时限。

 

 

附:1.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申报流程

2.《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》

 

 

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
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

2022年12月 


附件:
1.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申报流程.docx
2.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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