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会计岗位
1、贯彻办事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组织制度落实措施,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。
2、对会计凭证的合法性和支出的必要性负责
(1)、对原始单据进行全面、认真的审核。审核内容包括单据(经济内容、单价、数量、金额、经手人、负责人签字等)的合法性、正确性。审核无误,方可报销。审核中,对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,应拒绝受理。对有争议的及时报告领导处理。对借用现金、支票的个人或部门,审核其用途、金额、经手人、负责人签字。
(2)、准确运用会计科目,正确填制记账凭证。
3、对账簿数据的正确性负责。
(1)、建立总账账簿,设立明细账账目。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账并及时登记账簿。
(2)、正确登记账簿。
根据复核确认后的记账凭证登记账薄。各种明细账摘要,必须清楚、准确地反映开支的内容。用计算机记账,会计账目应及时打印。账目登记完毕,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。
(3)、定期结账、对账。
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账、对账。做到账实相符、账账相符。
4、对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可靠性负责。
5、管理并维护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系统,对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负责。
(1)、确保计算机系统处理的会计数据的安全和准确。
执行计算机系统处理的会计数据的档案管理职能,正确备份、恢复和保管磁盘会计数据,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和准确。
(2)、保证计算机会计系统的正常运行。
定期组织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,保证系统正常运行。发生故障时,及时记录故障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。
6、对会计资料档案的完整、安全负责。
(1)、会计档案资料汇集整理、装订成册。
(2)、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。
按办事处下发的《代办处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、定期归档会计资料。未经批准,不得将会计档案外借或销毁。
二、出纳岗位
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对银行存款收付的准确性,对库存现金的安全完整和现金收付的准确性负责。
1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,办理银行收付款。 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各种银行结算方式。掌握银行余额,不准签发空头支票。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、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。
2、审核银行结算单据,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,结出账户余额,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,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、催报。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按年度进行归档管理。
3、妥善保管支票、印章:收进支票时,认真审核支票的签发日期、印鉴,及时送入银行,不收过期支票;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,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,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、款项用途、最高限额、签发日期,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;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,要及时收回注销;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;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“作废”戳记,并与存根一起保存;支票如有遗失时,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。
4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,按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,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。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和任意挪用现金,按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现金结算界限使用现金,不得坐支现金。根据审核(或复核)人员签字的收付款凭证,办理款项收付,并加盖“收讫”戳记。
5、根据已经办理收付款的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,按规定期限结出余额,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,做到日清月结,账款相符。负责填报现金日报表。
6、妥善保管现金、现金支票。因本人工作疏忽或保管不当造成现金、现金支票发生差错的,由责任人赔偿。现金出纳,不得兼复核、记账、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的工作。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
二〇一五年十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