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朝阳区一名女职工在健康自查中发现右乳肿物,后经北京协和医院确诊为乳腺浸润癌。突如其来的重疾,不仅给职工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,也使其家庭面临较大的经济负担。北京办事处接到理赔申报后,第一时间联系专家进行审核,根据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,给付重大疾病互助金48000元、女工特疾互助金30000元、住院医疗互助金584.54元,共计78584.54元。职工互助保障有效缓解了职工在罹患疾病和遭受意外后的实际困难,减轻了职工家庭的负担。
在本次理赔案例中,该职工确诊的“乳腺浸润癌”属于重大疾病保障活动中的“原发性恶性肿瘤(类)”。根据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》,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60日(不含)后,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类或者多类时,可按份数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;该活动每份互助金标准为12,000元,最高可参加四份,最高可领取48,000元重大疾病互助金(具体以实施细则及审核结果为准)。
该疾病也属于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活动中的12种女职工特殊疾病之一,即“原发性乳腺癌”。根据《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》,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60日(不含)后,首次确诊患有规定的12种女职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,可一次性领取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金;该活动每份特病互助金标准为15,000元,最高可参加两份,最高可领取30,000元女工特疾互助金(具体以实施细则及审核结果为准)。
该职工因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,也符合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相关规定。根据《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》,会员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因病住院治疗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,可按照个人自付(一)部分的医疗费按比例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。
特别提醒各参保单位,清在保障期满后15日内办理续保手续,超过15日后办理续保的,将视为首次参保,并须重新执行观察期。请各单位工会提前安排、及时办理续保手续,避免职工互助保障出现断保情况,让这份“娘家人”的温暖守护持续陪伴广大职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