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某银行组织职工持续参加综合保障B3、住院医疗等多项互助保障活动。2026年3月,该行一名女职工突发身体不适,经北京肿瘤医院检查,确诊为乳腺恶性肿瘤,需接受手术,并配合多周期术后化疗等综合治疗。疾病来得突然,治疗周期长、费用压力大。职工所在工会了解情况后,第一时间向北京办事处提交理赔申报。办事处迅速受理并完成审核,根据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,给付重大疾病互助金48,000元、女工特疾互助金30,000元、住院医疗互助金2,696.55元,共计80,696.55元,为职工后续治疗和家庭生活提供了及时保障。
对于罹患重病的职工而言,手术、化疗、复查等治疗往往不是“一阵风”,而是一段需要长期支撑的艰难行程。单位工会持续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,使职工在突发疾病时能够享受到多项保障叠加赔付,有效减轻了医疗压力,也让工会“娘家人”的关心从一句问候落到一笔实实在在的互助金上。
从保障活动上看,该职工获赔的重大疾病互助金,来自综合B3档中的重大疾病保障,其确诊的乳腺恶性肿瘤属于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中的“原发性恶性肿瘤(类)”,待遇最高48,000元。女工特疾互助金则对应综合B3中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,“原发性乳腺癌”也属于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之一,最高保障30,000元。住院医疗互助金2,696.55元,则是依据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相关规定,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,按照个人自付(一)部分医疗费用按比例核算给付。综合B3档除重大疾病、女工特疾外,还可提供住院津贴最高14,400元、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最高80,000元、附加身故保障48,000元等多重保障。同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,还可进一步覆盖因病住院治疗产生的个人自付(一)费用。凡身体健康、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、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,均可由所在工会统一组织参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