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7月,昌平区职工王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带12岁的女儿外出,行至一处路口时,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。货车司机未能及时发现电动自行车,造成王女士的女儿不幸身亡。经交管部门认定,货车司机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。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王女士及家人陷入巨大悲痛。王女士所在单位工会了解情况后,及时给予关心慰问,并指导其整理相关材料,申请《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》互助金。经保障中心审核,此次事故符合会员子女意外身故保障待遇领取条件,给付王女士互助金20,000元,在这个艰难的时刻为职工家庭送去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。
《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》是北京市总工会开展的公益型保障项目,该计划主要面向持有北京市总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,内容涵盖会员本人非工伤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、残疾,会员子女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、残疾,以及家庭财产火灾、水暖管爆裂损失等。在保障期内,会员子女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,会员本人可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20,000元;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,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领取伤残互助金5,000元。其中,会员子女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(含超过18周岁的在校学生)。此外,会员本人因非工伤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,其直系家属可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20,000元;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,最高可领取伤残互助金5,000元;因火灾或水暖管爆裂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,最高可领取互助金10,000元。发生符合保障范围的意外事故后,职工可通过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互助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