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代办处:
为贯彻落实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(以下简称“总会”)关于开展会员互助互济慰问活动的精神,北京办事处按照“标准一致、困难优先、帮扶大病”的原则,开展会员二次救助慰问(含三八女工慰问)及会员家属(限配偶、子女)慰问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会员二次救助慰问活动的对象、内容及标准
(一)慰问对象
慰问对象为符合救助标准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,在2017年度发生理赔的互助会员。
(二)内容及标准
1.遭受意外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会员(伤残赔付在10%以上)同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会员。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救助。
2.遭受意外伤害(伤残赔付在10%以下)的会员。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救助。
3.因患病住院,给付互助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会员。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救助。
4.因病住院医药费(含自付一、自付二、自费)超过20万元以上的,给家庭经济造成困难的会员。按照每人8000元的标准救助。
5.患总会规定病种需要长期治疗的会员。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救助。
6.因患总会规定重大疾病导致治疗费用过大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会员。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救助。
7.参加女工特疾互助保障活动,患原位癌的会员。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救助。
8.参加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,患急性心肌梗塞(非ST段抬高)的会员。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救助。
9.参加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,患重要器官移植的会员。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救助。
10.参加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,住院天数在90天以上的会员。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救助。
11.参加互助保障活动,未达总会规定赔付标准的会员。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慰问。
12.参加互助保障活动,凡在2017年度内发生患总会规定25类大病之外的重大疾病的会员。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慰问。
13.会员发生所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范围以外的意外事故。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慰问。
以上互助互济慰问活动,每名会员只享受其中一项(以金额最大为准),不可重复领取。
二、开展女工“三八”慰问活动的对象、内容及标准
(一) 慰问对象
2017年度参加《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》,获得理赔的会员,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
(二)内容及标准
凡在2017年内患原发性子宫颈癌;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;原发性子宫内膜癌;绒毛膜癌;原发性乳腺癌;原发性外阴癌、阴道癌;原发性子宫肉瘤(恶性);原发性卵巢癌八种特殊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的,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慰问。
三、开展会员家属慰问活动的对象、内容及标准
(一) 慰问对象
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(持有生效保单)的家属(家属不是互助会员),仅限配偶及子女。(子女:指未成年子女,包含18岁以上在校大学生。)
(二)内容及标准
1.2017年内会员的配偶、子女患病造成死亡;
2.2017年内会员的配偶、子女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死亡。(因违法、违纪、违章、斗殴、酗酒、吸毒、自杀、自残等行为致亡的除外。)
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。
3.2017年内会员的配偶、子女首次患总会规定的25类重大疾病(急性心梗、冠脉搭桥术、原发性恶性肿瘤、尿毒症、重要器官移植、白血病、颅内原发肿瘤手术、严重烧烫伤、截瘫、肢体缺失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、双目失明、语言能力丧失、重症帕金森病、严重阿尔茨海默病、心脏瓣膜移植术、系统性红斑狼仓、急性重症肝炎、慢性肝功能衰竭、严重重症肌无力、严重多发性硬化症、深度昏迷、双耳失聪、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、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)中任意一类的,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。
以上三种情况同一家庭只能申报一次慰问,不可重复申报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对于会员的二次救助慰问,办事处已经筛查出符合慰问条件的会员名单(详见会员二次救助慰问信息表和女工“三八”慰问信息表),各代办处按照名单对会员的基本情况予以核实即可,重点核对姓名、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(工会卡)卡号及手机号码。若会员已过世,则需由可继承慰问金的直系亲属填写相关信息及证明(详见附件1)。
2.对于会员家属的慰问,需严格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。具体流程如下:
(1)代办处负责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会员家属,并收取诊断证明、病理报告、病案首页、住院记录、手术记录、出院小结、所需其他科学检查报告、医学死亡证明、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等申报资料(以上复印件需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)。
(2)代办处负责审核会员家属申报情况,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,出险情况是否真实,符合条件的方可申报。
(3)会员家属因患同一病种只能申报一次,不可每年重复申报。
(4)代办处如实完整地填写会员家属(配偶、子女)慰问申报表(附件2),申报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3.请各代办处经办人员在会员二次救助慰问信息表、女工“三八”慰问信息表和会员家属(配偶、子女)慰问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随代办处收取的家属申报材料一同于2018年4月27日前上报至办事处,未按时限内上报者将视为放弃本次慰问活动,不予补办。办事处审核通过后,将慰问金直接打入会员本人的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(工会卡)中(身故会员的慰问金将直接打入家属申领证明中提供的银行卡),并以短信形式通知,故在核实及申报工作中应确保会员工会卡号和手机号码准确无误,手机号码不详者一律不予打款。
联 系 人: 巩 楠
联系电话:83570167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
2018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