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代办处:
根据医改政策,自2018年1月1日起,废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。根据新政策,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有效持卡(工会会员服务卡)在职职工(原“新农合职工”)的暖互助《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》(以下简称二次报销)工作,从2018年参照现行城镇职工的二次报销政策及相关制度执行。
目前,已完成封顶线以下的报销工作,近期需进行2018年度城乡居民超封顶线职工互助金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2018年超封顶线职工申报材料
1.《2018年超封顶线职工单位补充保险报销情况反馈表》(以下简称《情况反馈表》)
超封顶线职工的基本信息及超封顶线以上“自付一”金额已在《情况反馈表》中自动生成。各基层工会应在“暖·互助超封顶线申报系统”中,将超封顶线职工的申报信息,包括“是否在职”、“是否申报”、以及“企业补充保险、社会医疗救助、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情况的报销比例或金额”等事项,填写完整后,下载打印《情况反馈表》,并签字、盖章,上报至上级单位工会。
2.基本医疗保险原始单据
(1)《情况反馈表》中超封顶线以上“自付一”金额在1万元以内(含)的职工,无需上报原始单据,由基层单位按要求填写《情况反馈表》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。
(2)《情况反馈表》中超封顶线以上“自付一”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职工,需提供职工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(门诊需提供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》,住院需提供《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》),由基层单位按要求填写《情况反馈表》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。
(3)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或放弃互助金申报的职工,基层工会按要求填写《情况反馈表》后,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各区代办处可直接点击本文下方链接或进入互助保障业务系统→超封顶线申报→填写申报信息→上报→下载打印《情况反馈表》→签字盖章。以上操作完成后将电子单及纸质表格同时报上级工会。
2.《情况反馈表》中需要填写的项目请务必填写完整、清晰,各相关部门即基层单位工会、人事或补充保险负责部门、代办处(区工会)均需加盖公章,填写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3.由各级工会审核并确认职工申报的相关资料,资料准确无误后,请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上报至办事处,逾期不报视同放弃。办事处审核后将于2019年8月中旬完成互助金给付工作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 郭 瑞 李 潇
联系电话: 67682932 83570059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
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
2019年7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