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月有阴晴圆缺,人有祸福旦夕”,任何人随时都可能遇到意外事故,意外伤害保障是规避意外事故风险的选择之一,可以很好的帮助人们规避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伤害的风险。虽然,一份简单的保障并不能保证所有人不受意外事故的伤害,但却可以将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降低。
在生活中,有很多人会这样说:“我又不想发生意外事故,何苦花那个冤枉钱提前购买保障?”其实,这是一种侥幸心理。每一个人都不想受到伤害,但是这不是您想不想的事情,每一个人都不可能预料到自己受到意外事故伤害机率,若是等到自己受到伤害了才想起保障的重要性,那就真是临渴掘井了。
北京市西城区一单位,多年连续参加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开展的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》(会费标准档次100元/人)。2018年,在充分了解新推出的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》(D款)的保障内容及待遇标准后,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,为全体在职职工投保了此项保障活动。
“意外(D)款”,会费标准180元/人。针对职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,最高互助金额10万元;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,一次性给付互助金10万元。同时,因发生意外伤害产生的门诊、住院“自付一”费用,还可以享受最高1万元的医疗互助金,以及最高1.08万元的住院补贴(60元/天,最长不超过180天)。这项保障活动最高互助金额12.08万元/人。
3月的一天,该单位一职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,导致皮肤裂伤,单位工会了解情况后,及时为其办理理赔手续,经互助保障北京办事处审核后,第一时间将4400余元互助金打入职工工会服务卡内。这名职工是“意外(D)款”保障活动推出后的首名受益职工。若按该单位仍参加意外伤害保障活动(会费标准档次100元/人),该职工只能获得互助金3000余元。由此看来,对于职工个人和单位而言,“意外(D)款”保障活动的保障范围全面且具有较高性价比。
目前,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关注到“意外(D)款”保障活动的优势,很多单位原本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,在了解到工会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后,充分且合理使用工会经费,为职工投保“住院医疗”、“住院津贴”、“女工特疾”、“重大疾病”、“意外伤害”、“意外伤害(D)款”等项互助保障活动。出资方式主要有以下5种:
1.职工所在单位行政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。
2.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。
3.职工所在单位行政、工会各出资一部分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。
4.职工所在单位行政、工会、职工个人各出资一部分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。
5.职工个人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。
选择以上哪种交费方式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主研究确定。
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,并非一般保险业务,已成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加强维护职工权益、切实保障职工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未来,市总职工互助保障将进一步围绕职工需求服务、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障互助帮扶体系,不断扩大职工互助保障覆盖面,不断提高职工保障待遇,不断完善职工互助保障内容,不断创新职工互助保障项目,彰显职工互助保障公益属性,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做好保障服务。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
事业部
2018年5月